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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协作区:以有力监督保障灾后恢复重建

发布日期:2024-07-10 10:12信息来源:休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第四协作区 俞茜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入梅以来,持续降雨带来了洪涝和地质灾害等一系列问题,给群众的生活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目前,各乡镇生产生活秩序正在加快恢复,灾后重建工作正在稳步展开,第四协作区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加强监督检查,推动灾后恢复重建走深走实。

第四协作区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紧紧围绕灾后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聚焦各联系乡镇救灾资金物资申请、分配、使用、管理、公开等方面开展全过程监督,找准监督切入点、着力点,紧盯上级拨付、政府采购、社会捐助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严查款物登记不实、私分侵占、随意发放、优亲厚友等问题,通过查阅款物登记台账、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精准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专物专用”,督促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截至目前,第四协作区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物资未按要求及时进行清点登记”、“物资发放签领不规范”两个方面问题。

下一步,第四协作区将继续立足职能职责,紧盯责任落实、干部作风、防汛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受灾地区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查灾核灾报灾工作,公开透明、简便高效发放救助资金,严把工程项目质量关、安全关、廉洁关,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