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坚持组办联动,促进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十五届休宁县委立足巡察工作实际,突出发现问题,聚焦巡察前、中、后全过程,通过强统筹、勤指导、严把关、重交流等方式坚持组办联动、一体化开展工作,进一步凝聚巡察工作合力,有力促进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强统筹,做实服务保障工作。巡察前,充分发挥巡察办和巡察组集体力量,就巡察人员抽调、业务培训、监督重点、材料准备、联络工作、后勤保障等事项进行会商、沟通,每轮巡察均有一名巡察办干部深入各巡察组,全程参与,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同时,巡察办积极对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信访局等业务主管部门,通过发《关于商请提供相关情况的函》、召开巡前“一单位一情况”通报会等方式,帮助巡察组快速了解、掌握被巡察党组织关键信息和具体情况,做到巡有目标、察有方向。
勤指导,规范巡察工作开展。巡察中,由县委巡察办牵头成立巡中指导组,不定期下沉到各巡察组,了解巡察工作进展情况,围绕精准发现问题、研判问题线索、高质量撰写巡察报告及巡察过程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等内容开展会商、讨论,做好业务指导,解决巡察需求,助推巡察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严把关,提升巡察工作质效。巡察后,对被巡察党组织的巡察报告、问题整改台账及进展情况,实行组办联动会审,从源头上严格把关,确保巡察报告客观、真实、精准反映问题,促进巡察发现问题真改、实改、改彻底,切实做到以巡促改,推动工作开展。
重交流,提高巡察业务水平。每轮巡察工作结束后,县委巡察机构均及时召开巡察工作经验交流会,全体巡察干部围绕如何做好前期巡察准备、开展好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精准发现问题、制作问题底稿等谈思考、谈感想、谈建议。通过相互分享、交流,进一步提高巡察干部业务水平。
据统计,在十五届县委两轮巡察中,共抽调巡察人员42人次,发《关于商请提供相关情况的函》69份,召开巡前通报会26次,下沉指导28次,组办会审34次,经验交流会4次。休宁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县将不断完善组办联动机制,加大组办联动力度,同向发力,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