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委巡察组巡察公告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黄山市委巡察组于7月15日至8月31日对休宁县纪委监委机关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察对象
休宁县纪委监委机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科级干部,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等。
二、巡察监督重点
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聚焦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聚焦“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查找政治偏差,重点检查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方面情况;检查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想腐方面情况;检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增强监督执纪执法成效方面情况;检查纠“四风”树新风,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方面情况;检查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方面情况;检查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责任方面情况;检查加强自身建设方面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联系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手机,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休宁县黄山北路1号黄山学而会议中心酒店2号楼211室;
(二)邮政信箱: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A004号专用邮政信箱;
(三)联系信箱:休宁县书院路9号县政务大楼13楼东侧;
(四)电子信箱:安徽纪检监察网(ahjjjc.gov.cn)巡视巡察栏目省委第七巡视组信箱;
(五)举报电话:座机:0559-7518615,手机:19556521607(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28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黄山市委巡察组
202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