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休宁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坚定不移推动休宁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中共休宁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23日)
盛祁峰
现在,我代表中共休宁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和县委十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的要求,总结我县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8年任务。刚才,县委书记卢邦生同志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作了讲话,对坚定不移推动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了重要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7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县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突出位置,制定出台《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在管党治党中认真开展抓早抓小工作的意见》,扎实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把党的廉政建设摆在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先后7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四大班子成员和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动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累计开展“一岗双责”廉政谈话1600余人次。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强化“四个意识”,自觉尊崇党章,忠实履行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有力促进了全县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推动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接受县纪委谈话函询的近20名县管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39名领导干部操办婚庆事宜向县委组织部报批后向县纪委备案,890余名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动态更新了县管干部的廉政档案资料库。
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加强对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认真做好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推荐提名的监督工作,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对提请资格审查的117名个人和拟提拔任用的84名党员干部进行廉政审查,作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对1名同志提出资格否决建议、1名同志作出不影响提拔使用回复,从源头上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二)拧紧管党治党螺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列出清单精准定责。县委主要负责人分别与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各级党组织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县委和县纪委分别印发了《休宁县2017年度落实主体责任暨惩防体系建设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和《全县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将“两个责任”146项工作任务,列出责任清单,分解到各分管领导和主办、协办单位。
传导压力层层督责。向21个乡镇和82个县直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人手一册发放痕迹管理工作日志,推动做好“三重一大”全程纪实、监管措施记录在案和线索办理签字背书等痕迹管理工作。持续开展述廉述责工作,4个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质询和评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481名党员领导干部分别代表班子和个人作述责述廉,并接受民主测评。持续开展责任约谈工作,县委书记集体约谈7人,县纪委约谈93人次。持续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年度考核和年中督查工作,通报表彰了12个乡镇和14个县直及驻休单位。
挺纪在前严肃问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坚持挺纪在前,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实行“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一年来,全县开展党内问责38例,其中问责党组织11个、党员领导干部27人。
(三)从严从紧执纪审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把握运用好第一、第二种形态。出台了《县管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工作暂行办法》,发现苗头及时纠正,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一年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按“四种形态”处理467人次,其中按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434人次、占处理总数的92.9%。发出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书32份,督促落实整改82条意见建议。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为受到不实举报的11个单位和23名同志澄清了问题。回访教育对象32人,按期解除政纪处分8人,为9名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
聚焦民生拍打“苍蝇”。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受理问题线索16件,立案审查4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认真办理省市纪委重点督办的34件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信访件,立案审查1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66万元。认真处置环保督察移交问题线索,追责问责2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7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4人。
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紧盯“三类重点人”,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一年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处置各类问题线索505件,其中公检法等机关移送196件。共受理信访举报244件次(重复82件次)、同比下降10.62%。立案审查162件162人,查处科级干部10人(其中党政“一把手”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启动乡镇纪委协作区机制立案审查6件。结案130件13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6人(其中双重处分4人),免予党纪处分4人。中止被逮捕党员权利3人。扎实推进“乡案县审”工作,持续保持“零申诉”。加强执纪审查安全管理,持续保持“零事故”。
(四)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党风政风持续优化向好
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紧盯重要时段、关键节点和隐形“四风”问题,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多措并举,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明察暗访4次,查处问题10起,处理14人,给予党纪处分2人;对涉嫌违规使用公车的11个单位发放《函询卡》,查处违规使用公车问题4起。编发通报16期、公开曝光典型案例29起31人次,转发省、市纪委通报12期,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聚焦突出问题抓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下属单位资金管理违规问题和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违规问题“1+N”专项整治等行动,排查处置问题线索18件。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小额零星工程交易管理办法》《关于全面构建“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等21项制度,进一步扎牢制度“笼子”。
提质作风效能建设。聚焦“精神差”“纪律松”“节奏慢”等突出问题,先后开展值班值守、在岗工作状态和会风会纪等作风效能明察暗访28次,发出督查通报8期。启动电子监察平台建设,监测审批类权力事项208项,督办因超时办理的红色预警事项9个。
持续开展再监督再检查。对8个乡镇开展了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督促整改问题3个。对21个乡镇开展了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专项督查,督促整改问题13个。对9个乡镇的交通、水利设施水毁情况进行了实地查核;对歙黟一级公路、月潭水库等重点项目变更情况参与监督检查。积极参与3起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开展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教师招聘等风纪监督工作。
(五)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全力接受配合省委巡视工作。把接受和配合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我县巡视工作作为政治任务,以坚强的党性和高度的责任感,对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诚恳接受,主动整改纠正。对巡视移交的136件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其中报结件25件、交办件111件)逐一提出具体处置意见,认真核查处理,已全部办结,立案审查16件1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人,追缴资金50余万元。
完善巡察工作制度机制。县委成立了巡察办和3个巡察组,印发了《中共休宁县委巡察工作办法》《中共休宁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中共休宁县委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明确十四届县委任期内对93个单位至少巡察一遍的工作任务,实现巡察全覆盖。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专题会和县委常委会共9次听取了巡察工作情况报告。
巡察“利剑”作用彰显。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政治巡察。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共组织开展3轮巡察,巡察党组织17个,及时核查处理前两轮巡察中发现的71个问题线索,办结66件,立案审查8件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
(六)加大反腐倡廉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
强化廉政教育。持续开展元宵廉政灯谜竞猜活动,向海阳镇4个社区赠送《古徽州官吏勤廉史迹》等廉政书籍百余册,向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发送廉洁提醒短信,持续录播《休宁清风》电视节目,举办专题警示教育党课辅导39场次,1.2万名党员重温入党誓词,58名新提任科级干部在公示期内参加任前廉政知识测试,开展领导干部任前谈话119人次。大力宣传十八大以来我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营造了浓厚舆论氛围。
引导社会倡廉。注重从《茗洲吴氏家典》《金德瑛状元手书家训》等县域家规家训中挖掘廉洁文化元素,打造家风建设特色精品;举办了“树清廉家风倡议签名”活动,倡导廉家风,传递廉能量;以“家风家规家训”为元素,以“树立优良家风”为主题,借助电视、网站、微信等平台,多管齐下传播家风文化,以优良家风带动形成社会好风尚。
注重警示震慑。组织开展了“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通报了查处的县管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及其教训警示,以案明纪、以案自省。编印《明纪守规、心中有度——休宁县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读本》和《清风廉语》2000余册,组织2348名党员干部到黄山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筑牢防线、守住底线、干净干事意识进一步增强。
(七)加强队伍自身建设,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铁军
职能定位进一步聚焦。开展了第三次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调整,共清理议事协调机构55个,保留或继续参与10个。进一步规范乡镇和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主责进一步聚焦。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印发《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按照“6+3”模式,在全县设置驻县委办、驻县政府办、驻县发改委(县物价局)等9个派驻纪检组,实现对59个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派驻监督全覆盖。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印发《休宁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整合反腐败工作力量,组建成立了县监察委员会,与县纪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增强了监督执纪和反腐败工作力量。
锻造过硬纪检监察队伍。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模范遵守党的纪律”主题征文暨演讲比赛等活动。举办5次“休宁清风讲堂”专题讲座。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能力建设,选派175名干部参加上级纪委调学培训、挂职锻炼和跟班学习,26名干部接受以案代训,1名干部被授予“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对履职不力和违纪违规的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不护短,通报批评3个纪检组织、问责处理3人。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有的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党内监督不到位,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净化政治生态的任务依然艰巨。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总开关”失修,“四个自信”、“四个意识”没有真正筑牢,加强政治建设的任务繁重。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缺乏担当精神,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管有待进一步强化。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问题仍有发生,“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尚未有效根除,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现象仍然多发。有的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实、能力不足,主业主责不够聚焦,日常监督执纪有待加强,思想政治水平和把握政策能力亟待提高。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8年工作任务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奋力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新的更大成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现代化新休宁提供坚强保证。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优化党内政治生态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作为巡察、派驻监督、执纪审查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围绕保证全党服从中央、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一党的政治建设首要任务,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以及省委贯彻落实《意见》,切实做到“五个纯粹”。防范和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对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的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攫取政治权力、改变党的性质,坚决防止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危害党的团结、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加强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紧盯“关键少数”,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各级纪检组织重要工作要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及时主动请示报告。
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要整体把握全县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政治生态状况,注重动态分析研判,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当好党内政治生态“护林员”。坚持“六破六立”,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积极协助县委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重点,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库,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严明换届纪律,加强对村“两委”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村级换届选举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二)坚持稳步推进,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深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加强县委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推动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按时限、高质量完成,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制定出台《休宁县纪委监委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暂行办法》等制度,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加强对审查调查全过程监督管理,实践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积极推动人员融合与工作磨合,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积极发挥监察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县委反腐败工作机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建立分析研判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的制度,严格把关对本级管理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情况。严格执行宪法和监察法,健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严把事实关、程序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有效统一。加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确保监委高标准、高质量规范履职。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三)从严正风肃纪,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经常摆摆表现、找找差距,坚决防止和克服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努力形成“头雁效应”。坚持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市、县实施细则执行情况作为纪检监察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
坚持不懈纠“四风”、转作风。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升级创新工作打法和招数,移风易俗、管出习惯、化风成俗。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防止反弹回潮、卷土重来。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继续深入开展“1+N”专项整治,对2017年度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突出开展全市统一部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着力抓好2018年度我县自主选题的专项整治工作。针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以“查问题、出硬招、改彻底”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大排查,重点纠正一些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慵懒无为,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问题,对阻碍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形成威慑。
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群众感情。紧扣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关键,督促党员干部经常回顾建党历史、重温入党誓词,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相关制度,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按照“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的要求,真心诚意做好群众工作,不断巩固和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四)持续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强化责任落实。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必须肩负的一项政治责任,必须牢牢扛在肩上。要牵紧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纵深推进。加大对乡镇和县直单位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克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现象,推动工作延伸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基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责任约谈、述责述廉和“半年查、年终考”等制度机制,充分发挥痕迹管理工作日志记实作用,推进“两个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持续深化“三转”,切实担负起协助党组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以监督责任的履行促进主体责任落实。
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严字当头,用好问责利器,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常态化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坚持“一案双查”,把责任追究作为纪律审查的必要延伸,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实,确保压力层层传导到二级机构、村组和社区。
(五)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坚决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紧盯“微权力”,严惩“微腐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探索建立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村务监督规范运行机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紧盯群众通过巡察、信访等渠道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敢担当、敢碰硬,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决不放过,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在基层落地见效。
(六)聚焦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进一步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重点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着力解决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坚决纠正工作走过场、搞形式的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
以巡察监督为切入点强化党内监督。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完善党内监督体系。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突出政治巡察,精准发现问题,认真核查问题线索,狠抓整改落实,提升巡察工作质量。统筹安排对乡镇和县直单位的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探索开展机动式巡察。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健全整改督查制度,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强化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以巡察制度建设为抓手规范巡察工作。围绕巡察准备、巡察了解、巡察整改、保密工作、文档管理等各环节,进一步完善巡察制度体系。强化巡察机构及巡察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巡察工作能力。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为巡察重点,着力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探索开展区县交叉巡察,落实市县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机制。
(七)强化党的纪律建设,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保障
切实加强纪律教育。要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校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修课,增强教育实效性。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示范点、新提任领导干部“四位一体”廉政教育等平台作用,深入开展“三示”教育,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用好反面教材,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明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引为镜鉴。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在早发现上深化,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分类处置上深化,强化“四种形态”分界细化和平衡把握的分析研究,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现象;在用好用足用活第一种形态上深化,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在谈话函询上深化,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发挥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和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防止敷衍塞责、欺瞒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监督权,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及侮辱诽谤陷害他人的,都要依纪严肃处理。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原则,为担当负责者容错纠错,对反映党员干部的不实问题及时澄清事实,还干部清白,最大限度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八)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
强化执纪审查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进一步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构建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协作配合,推进乡镇纪委协作区办案常态化,进一步凝聚基层办案合力。严格依纪依法审查调查,立足教育挽救,使审查对象真心忏悔、认错认罪。注重安全办案,牢牢守住底线。
深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惩治力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总结审查调查、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向各级党委报告,推动完善相关党内法规,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切断利益输送链条,形成有效管用的体制机制,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加强思想道德和党性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强化“四个自信”,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九)增强政治定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确保信念过硬。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四个自信”,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纯洁纪检监察队伍。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践行“红船精神”,积极传承红色文化,将理想信念的坚定性体现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生动实践中。
确保政治过硬。加强忠诚教育,树牢“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纪律建设、监督执纪、巡察监督、责任追究各个环节,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确保责任过硬。坚守职责定位,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明确派驻机构监察权限和工作程序,强化监督职责,发挥“探头”作用。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把党支部和巡察组、审查调查组临时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确保能力过硬。适应纪法衔接、执纪执法贯通的新要求,按照开展“大学习、大培训”的部署要求,强化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学习,着力克服本领恐慌。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培训力度,激发纪检监察队伍活力。准确把握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建设。
确保作风过硬。县纪委领导班子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实施细则,带动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持之以恒纠“四风”、改作风、树新风。开展“监督执纪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认真执行执纪监督监察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自我约束,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铁军”,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新时代、新的征程已经开启,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一往无前、永不懈怠,奋力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新的更大成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现代化新休宁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