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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休宁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4-08 08:18信息来源:休宁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休宁县纪委监委宣传部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持续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新阶段现代化新休宁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休宁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24日)

程 志 强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休宁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纪委六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的部署,回顾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刚才,县委书记卢邦生同志就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一刻不停推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特大洪涝灾害,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县委团结带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经济发展总体平稳,人民生活持续改善,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各项事业取得新的成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和县委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在推动休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征程上迈出了新步伐、取得了新成效。

过去一年,县纪委常委会坚持把上级要求与休宁实际相结合,重点抓了八件大事。

一是探索形成政治监督精准化具体化“四看工作法”的休宁新方法。印发了《关于实行“四看工作法”推动政治监督精准化具体化的实施意见》,即看住“关键事项、关键环节、关键节点和关键少数”,着力发现问题、压实责任、督促整改。2020年,我们重点围绕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六稳”“六保”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六个方面90项清单,开展“引导式”“点穴式”“靶向式”监督120余次,督促整改问题50余个,处理20人,确保上级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在休宁落地生根。

二是探索形成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有形有效的“1+5”休宁新模式。“1”即印发《休宁县关于进一步推进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意见》,“5”即制定《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履职评议办法》《村(社区)监察信息员履职管理实施细则》等5项配套制度。2020年,21个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开展常态化监督182次,立案121件,同比上升18.6%,实现乡镇立案件全覆盖;157个村(社区)监察信息员履行“五员”职责,开展贴身监督473次,提出建议142条,化解涉及监察对象的矛盾纠纷60余起,打通了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最后一公里”。

三是探索形成派驻机构“轮流驻点”监督的休宁新做法。印发了《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轮流驻点工作方案》,健全落实派驻机构“嵌入式”轮驻监督机制。2020年,共开展2轮“轮驻”监督,向12家单位反馈具体问题140个、发现问题线索1个。工作中,我们还配套出台了《休宁县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暂行办法》,统一从八个方面对被轮驻单位进行精准“画像”,形成政治生态“画像”专题报告。

四是探索形成小微权力监督制约的“四权工作法”休宁新样板。聚焦小微权力行使和监管两个主体,扎实开展科学清权、规范用权、阳光晒权和严格督权工作,共确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事项26项,分别制定了行使程序和运行流程,印发了13条村级小微权力负面清单,既为村级组织行使权力定下“边界”,又为村干部履职尽责划定“红线”;出台了《休宁县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为村干部规范行使权力构建了“三重监督”防线。自9月份规范运行到年底,全县农村新发生信访量同比下降32%。

五是探索形成组级集体“三资”村审乡管的休宁新举措。印发了《关于开展组级集体“三资”管理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县1520个村民小组共梳理出资金2696万元、资产(含林木)15.445亿元、资源面积85万亩,查处问题7起,组织处理7人。目前,全县组级集体“三资”已全部纳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并出台了《休宁县组级“三资”监督管理制度(试行)》,构建起组级“三资”组级所有、村级审核、乡镇代管的“村审乡管”长效机制。

六是探索形成巡察整改“3+1+1”的休宁新路径。“3”即实行“三步工作法”,第一步聚焦问题、立行立改,第二步举一反三、全面整改,第三步建章立制、形成长效;“1”即实行追责问责,对巡察组指出具体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运用“四种形态”分别进行问责;“1”即了解最新进展,了解掌握整改后的最新进展情况,确保巡察整改改到位。2020年,十四届县委第八、第九轮巡察共清退违规资金78万元,挽回损失170余万元,追责问责177人,完善制度205项。我县《坚持“五四三”并重提升巡察整改质效》的做法被省委巡视办、市委巡察办予以推广。

七是探索形成审查调查协作配合的休宁新方案。推行以“助推器、听诊器、孵化器”为主要内容的纪检监察协作机制,印发了《加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协作配合实施细则》和授权乡镇监察办公室谈话、询问、查询、调取四项措施使用操作规范以及协作区调查措施使用审批程序,实现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力量有效整合和高效利用。2020年,21个乡镇监察办公室行使调查措施47次,启动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3次、处置问题线索8件。

八是探索形成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质询评议的休宁新机制。印发了《休宁县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质询评议办法(试行)》,采取“当面听、当面问、当面评”的形式,检验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召开了首轮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质询评议会议,集中评议了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商山镇、东临溪镇4个被巡察单位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同时,县委主要领导还对第十轮巡察整改单位的13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谈话,就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

过去一年,县纪委常委会统筹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聚焦深化党内监督,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县纪委先后召开11次纪委常委会、1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践行初心使命的思想、政治和行动自觉。对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或履责不力的,开展党内问责16人、监察问责4人,以严肃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

(二)聚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进一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进扶贫领域“两项目两资金”专项整治,查摆问题9个,清退资金5.5万元,党纪处分1人。推进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查摆问题29个,组织处理2人,通报典型案例1起。查处民生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18起,党纪政务处分16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起,党纪政务处分4人。

(三)聚焦履行监督专责,进一步提升日常监督质效。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86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占比92.83%。50名县管科级干部就接受函询及组织处理等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分别作出说明和检查。组织县四大班子领导开展政治监督谈话90人次,督促完成谈话指出的270余个问题整改。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提出暂缓提拔意见2人,否决3个集体和34人次评先评优。

(四)聚焦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在县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同步在乡镇和县直单位开展“廉洁从政、担当履职”警示教育。发放警示教育读本152本,编发《休宁县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500册。组织旁听赵文彪、汪志明等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网络庭审”直播4次。县四大班子及县级领导共检视政治、工作、管理和作风4个方面问题169个,列出任务清单268条,推动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五)聚焦政治巡察定位,进一步彰显巡察“利剑”作用。配合省委第三巡视组对休宁巡视“回头看”工作。县委巡察单位27家,其中常规巡察14家、专项巡察2家、巡察“回头看”10家、机动式巡察1家,实现十四届县委常规巡察和10%“回头看”全覆盖。建立健全《巡察整改评估指标体系》《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和《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等制度,依规依纪推进政治巡察工作。

(六)聚焦一体推进“三不”建设,进一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信访举报212件,同比下降19.39%;处置问题线索611件,同比上升16.16%;立案150件,同比上升0.67%;结案169件,同比上升2.42%;党纪政务处分166人,同比上升3.11%。重点查处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局长梁国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原大队长江越松及原办公室副主任吴凌霄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化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专项斗争,共查处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起,处理5人。在蓝田镇周诒春故居建成“周诒春廉洁事迹馆”,自开馆以来接受教育1000余人次。

(七)聚焦“三型”机关建设,进一步打造政治素质、担当能力和作风纪律三过硬的铁军。开展人员大轮岗、全员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修订完善机关管理制度19项,聘请特约监察员10名。开展乡镇纪委书记2019年度履职情况评议,对排名后三位的纪委书记约谈提醒。县纪委监委创建“三型”机关党建品牌入选我县城市基层党建领航计划2020年示范库。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有的乡镇和县直单位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第一责任人压力传导不够;有的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有的纪检监察组织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监督能力、方式与新时代要求还有差距;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缺乏斗争精神,斗争意识还有待增强,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坚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奋力将各项工作提到新水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十四五”开好局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深化政治监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同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贯通起来,同回顾总结纪检监察工作光辉历程、宝贵经验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

聚焦政治监督根本职责。认真执行“四看工作法”推动政治监督精准化具体化实施意见,严格落实“一事一清单”、政治要件专项台账、“三查三问”、“两报一看”闭环机制,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以及省市县委贯彻落实具体措施,中央巡视安徽反馈问题整改、省委巡视休宁“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等重大任务;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长三角一体发展战略、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围绕有效落实“十四五”规划,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以及融杭接沪、实施“科创+”与“旅游+”等重大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自觉对标对表,凝心聚力做好应变局、育先机、开新局各项工作。探索实行“五严工作法”,推动我县容错纠错免责精准化具体化。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认真执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制度,坚持“三优先一严格”,做到线索处置突出政治研判、巡察监督定位政治体检、监督检查聚焦政治效果、审查调查先查政治纪律、案件审理凸显政治视角,推动政治监督落在具体、做在经常。重点围绕“十个严禁”,切实抓好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二)深化反腐败斗争,着力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

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资金资源集中、财政金融投资富集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向企业违规借贷、在企业违规持股等违纪违法行为。深化金融领域反腐,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创新出台我县审查调查部门疑难复杂案件分析研讨议事规则,破解审查调查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

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把监督贯穿于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融入“十四五”建设之中,督促职能部门将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作为实施规划的基础性建设,构建全覆盖的责任制度和监督制度。开展我县“以案四说”活动,推深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将“三不”一体推进理念落实到每个案件之中,完善查改教管监一体工作机制。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督促职能部门、国有企业全面梳理职责职权、履职风险,开展新一轮的廉洁风险防控。对我县换届后的新一届乡镇党委“一把手”开展“三个一”廉洁教育。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

以廉洁文化建设涵养新风正气。配合党委(党组)强化党性教育、思想教育、纪法教育,做实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推进以案释德释纪释法。构建我县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古代先贤昭示教育、红色遗迹革命教育“四位一体”模式,建设汪由敦监察昭示教育馆,拍摄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片,打造一条“行走廉之路”的红色廉政精品线路。

(三)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按照省委统一部署,以中央巡视安徽反馈问题整改和省委巡视休宁“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以学习党史弘扬党的实事求是优良作风为着力点,以整治太和县医疗机构骗保等问题为切入点,以“四看四促”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续深入开展“七个一批”集中整治,创新实行以“巡查、评查、排查、筛查”为主要内容的“四查专项行动”,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包装式”落实、“洒水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坚决防止不良风气、不严不实做法滋生蔓延、成风成势。

严查享乐、奢靡问题。把监督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督促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严肃整治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公款吃喝等问题,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会同政法部门开展全县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和赌博问题专项整治,严查背后“四风”问题。创新出台《休宁县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100条红线清单》,对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精准“画像”,督促职能部门抓好日常教育、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制度机制,坚决防止纠治“四风”中可能出现的“疲劳综合征”。

以优良作风护航经济发展。出台《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服务休宁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举措》,正确处理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和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关系,坚决整治重点领域、行业部门和窗口单位“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等问题,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常态化开展重复信访举报清理,积极稳妥抓好不实信访举报澄清正名,严把问责案件审核备案和量纪平衡关口,深入开展暖心回访。对涉及类似恶意举报、道听途说、贴牌戴帽等信访举报创新开展“三堂会审”机制,做到精准分办、快查快结,为今年各级组织换届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四)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监督保障推进接续乡村振兴。创新出台《关于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为乡村振兴战略在休宁县高质量发展落实提供纪律保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建立防返贫工作机制、完善贫困预警监测体系,创新对“四不摘”执行情况的监督方式,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集中治理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以“1+N”专项整治为抓手,聚焦教育医疗、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旅游执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部署开展我县行业协会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整治政法战线违纪违法问题,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充分发挥“小微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作用。巩固深化村级“小微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建设成果,推动实现“‘权’知道”网络监督平台全覆盖,在“三资”公开和提级监督的基础上,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集体产权交易、村(居)工程管理等全部纳入平台监管,积极稳妥推进“阳光晒权”,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抓住村(居)换届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推动基层干部公正廉洁为民用权。

(五)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

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坚持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全面总结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经验做法。系统谋划十五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和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十五届县委巡察工作。

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部署开展“巡察整改攻坚年”活动,综合运用督查、评估、评议、约谈和通报等手段,推动十四届县委巡察反馈问题在今年县委换届前基本整改到位。认真执行“巡审联动”工作机制,部署开展“审计整改攻坚年”活动,推动本届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在换届前基本整改到位。

(六)深化完善监督体系,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动党内政治监督谈话规范化、常态化,探索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开展述责述廉评议,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监督,巩固拓展同级监督试点成果,建立健全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履责提醒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提高谈话函询质量,加大个人有关事项和函询回复抽查力度,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创新开展“让纪检监察建议书长牙”专项行动,出台《关于规范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工作的办法(试行)》。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谈心谈话等方法,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把监督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

推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制定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以及与各类监督贯通的具体办法,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强化纪委监委监督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同向发力。

(七)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派驻监督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探索推行派驻机构“轮流驻点+专项监督”工作新模式,实现点面结合、相互补充,精准发力、靶向监督。制定出台关于深化县属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推进以上级管理为主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持续深化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县纪委监委对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整合监督力量,创新监督方式,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协作区作用。结合乡镇、村级换届,选优配强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村级监察信息员队伍,推进村党组织纪检委员、村级监察信息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肩挑”。 

(八)深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打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加强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从自己做起、严起,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结合乡镇纪委和县纪委换届,部署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

实施“理论大学习”行动。为新入职人员赠送纪检监察业务“大礼包”,开展纪检监察人讲家风故事活动,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举办首期“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专题培训班”,推动全员培训由全面覆盖向提高效能转变,由业务培训向实战训练拓展,由必知必会向融会贯通提升,全方位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战锻炼、专业训练。

实施“业务大比武”行动。开展“方案制定、笔录制作、案卷装订、报告撰写、思想政治工作”五个能手评选,督促纪检监察干部筑牢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严格审查调查安全管理,做到公正文明执纪执法。

实施“作风大提升”行动。开展“三谈三访”活动,对新进纪检监察干部交心谈话和家访、日常廉政提醒谈话、对被留置人进行解除留置前了解谈话;对被巡察单位询访、对被监督单位走访、对被处分人回访等强化自我监督,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新休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