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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纪委监委机关会议室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0-09-18 15:25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会议室的管理和使用安排,机关会议室的公物领取、清洁、保管均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

二、需要使用机关会议室,承办会议的部门应先行与办公室联系预约,由办公室根据预约先后顺序安排使用。

三、承办会议的部门负责会议室的各项设施和公共物品的完好,用后应及时清理会场,尽量保持室内清洁,并负责关好门窗、电灯及空调等设施。

四、外单位来机关借用会议室的,需经办公室负责同志批准,并由借用单位负责清理会场,保持会议室清洁,关好门窗、电灯及空调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