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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廉洁自律 市委办发文重申“十个严禁”

发布日期:2020-09-30 11:01信息来源:黄山市纪检监察网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近日,市委办公室发出《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

《通知》重申和强调了“十个严禁”:

一、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档消费娱乐活动;

二、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钓鱼、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严禁党员干部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四、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

五、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六、严禁用公款支付或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七、严禁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八、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借各种名义突击花钱;

九、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十、严禁违反重大工作安排、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以及其他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和节日值班值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