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其他 > 其他信息

全市小微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建设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现场会在休宁召开

发布日期:2020-11-06 09:52 作者:县纪委监委 陈红妹 陈周健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11月4日,全市小微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建设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现场会在休宁县召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力量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周寿华主持会议。


当天上午,参会人员到蓝田镇先后观摩了迪岭村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展板、组级“三资”专项整治工作展板和村级监察信息员“当好五员”工作展板,前川村“四议两公开”水毁项目、周村“一事一议”停车场项目建设情况,随后参加周诒春廉洁事迹馆开馆仪式并参观。在下午召开的座谈会上,各区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围绕推进小微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建设、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和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等三项工作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市纪委监委主分管领导就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点评。

在听取各区县纪委监委的交流发言和市纪委监委主分管领导的点评发言后,张力量指出,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纪委部署,各区县均结合实际探索开展了村级小微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建设、推进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等工作,各有特色、亮点纷呈。如休宁县“清权、用权、晒权、督权”四项工作抓得实在,特别是“四议两公开”简易程序和村级监察信息员“五员”建设等有声有色,为各地今后工作的开展作出了示范、提供了借鉴。就加快推进全市小微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建设等工作,张力量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抓好小微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建设的重大意义。小微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建设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是健全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是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促进基层干部规范履职、服务为民的有效抓手。各级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抓好小微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落实责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立足标本兼治,落实落细各项任务和举措,以村居小微权力监管“小切口”推动基层作风转变“大变局”,不断增强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要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小微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建设各项任务。各区县要按照省市纪委部署要求,紧扣小微权力权责清单化、运行规范化、公开透明化、监管常态化、监督一体化五个方面工作,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当前,要突出抓好三项任务:一是建立清单,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小微权力事项再梳理再优化,在逐项评估基础上,健全完善简便易行的权力清单、流程清单和负面清单,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二是全面晒权,指导和监督各乡镇、村严格执行党务、政务、事务、财务、服务等“五务”公开制度,同时运用好信息化手段,方便群众“指尖查询”,使暗箱操作无所“遁形”。三是强化监督,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推进各职能部门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监管责任,充分发挥乡镇监察办公室、纪检监察协作区、村级监督信息员(联络员)作用,让任性用权无处“藏身”。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小微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小微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把握好时间节点,对照目标任务,切实抓好具体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委要注重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纪委要切实发挥好牵头组织和推进落实作用,明确各级牵头责任单位和协同部门的工作任务,依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小微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建设的组织实施。二是强化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按照“县指导、镇负责、村(居)为主”的原则,压紧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作用,加强协调调度和统筹推进,有力推动工作落实。三是抓好评估考核,各级党委、纪委要定期对基层小微权力运行、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基层政治生态建设等方面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综合评估,加强监督考核的结果运用。四是注重长效常治,各级党委、纪委要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严肃查纠小微权力运行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落小落细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基层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市纪委监委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监委机关相关部室主要负责人,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各区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和乡镇纪委书记代表;以及黄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新潭镇纪委书记等6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