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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原大队长、一级警长江越松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日期:2020-12-17 16:36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日前,经黄山市监察委员会、中共休宁县委批准,中共休宁县纪委、休宁县监委对休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原大队长、一级警长江越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江越松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活动;虚列名目违规报销烟酒、土特产等费用,违规设立和使用“小金库”;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将单位公款非法占为己有,涉嫌受贿犯罪和贪污犯罪。

江越松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休宁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休宁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江越松开除党籍处分;由休宁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休宁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