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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村乡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3-03 10:09信息来源:休宁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中共榆村乡委员会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0日至7月2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榆村乡党委开展了巡察。9月6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榆村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制度,巡察反馈以来进行集体学习5次,班子成员结合榆村乡当下重点工作开展集中研讨2次,形成研讨材料22篇,年度调研报告11篇。二是通过对2018-2022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自查,梳理过往问题6条。根据要求规范开展集体学习13次,集中研讨5次,班子成员均完成年度调研报告。每季度召开榆村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将中心组学习延伸至中层干部、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书记。自巡察反馈以来召开榆村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2次,延伸参加学习23人次。三是10月11日完善了《榆村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年度学习计划及月度学习计划进行审核把关,明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和重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内容等。

2.关于“主题教育工作开展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问题台账,共梳理出问题17个,形成整改措施14条。二是巡察反馈以来,我乡共为群众办实事407件,持续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效解决,如人饮水工程、电网改造、修复塘下组原冲毁大坝、建设富溪集中安葬点等。三是通过党委会开进村、支委会开进组等制度落实及网格员常态化调研走访,及时了解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巡察反馈以来党委会开进村3次,共解决问题4个;支委会开进组21次,解决群众诉求和问题47个。四是严格落实由分管党建、纪委的同志初审,党委主要领导终审的个人材料审核把关程序。自巡察反馈以来,审核材料45篇。五是12月2日党委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就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进行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自我批评。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3.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14日在乡党委会上学习《休宁县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廉政谈话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巡察反馈以来,已按照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廉政谈话要求开展廉政谈话47人次,其中主要领导同班子成员谈话9人次,班子成员同部门负责人谈话12人次,联系村负责人同村“两委”干部谈话26人次。党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听取纪委工作汇报1次,召开13次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53个。二是榆村村湖驾组原有生猪养殖小规模户9户。为持续做好珮琅河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启动湖驾组动员养殖户自愿退养关停工作。2019年底7户已关停,另有两户均已按养殖要求建设和改进了与养殖匹配的配套设施。巡察反馈以来,对养殖情况巡查2次。我乡持续强化上述两户以及其他农村散养户的日常监管,督促养殖户及时清理养殖粪污,配套设施未发生满溢跑漏等影响环境情况,确保不发生污染问题。三是巡察反馈以来,我乡先后组织120余人次对珮瑯河榆村段、藏溪河郑湾村段的河面垃圾等进行打捞清运,共清理垃圾10余吨。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分管负责人每个月对榆村乡区域内珮瑯河、藏溪河巡查二次,实行一河一策,强化督导考核和责任追究;设立榆村乡河长制公示牌向社会公布乡、村、组河长联系电话,拓宽群众参与保护河道渠道,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四是我乡投入2万余元资金拆除榆村村中旱厕13座。同时对全乡其他村旱厕进行摸排,已完成拆除72座。各村成立了以联系村领导任组长、村书记任副组长、其他村两委任成员的巡查管护队伍,严格按照榆村乡美丽乡村长效管护机制管护,开展巡查18次,发现问题21个,已整改问题21个。五是党委主要领导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缺失”问题进行自我批评。分管领导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扎实问题进行自我批评。

4.关于“履行监督职责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我乡党员赌博、酒驾等违纪行为较多问题,各联系村领导结合党员大会、党员培训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7次,参加学习422人次。二是制定《榆村乡关于实施农村党员分类管理完善党员“红黄榜”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2022年第三、四季度共评选出“红榜”党员57名,“黄榜”党员15名,各支部对“黄榜”党员开展谈心谈话。三是各村制定2022年度党员学习计划表,自巡察整改以来各党支部组织开展集中学习17次,参加563人次。四是11月12日党委会议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巡察反馈以来,乡党委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村级工作督查8次,重点督查各村党风廉政建设、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积极宣传推广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开展6次集中宣传,发放宣传册页1400余份,发动群众点击查看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注册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监督服务平台账户2000余个。五是12月2日,党委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就“专项整治活动不扎实”、“纪检监察建议书办理不及时”问题进行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5.关于“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2020年乡干测评材料进行完善归档。11月7日召开乡村干部会议,通报巡察问卷答卷不完全问题,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成立榆村乡考核领导小组,严格把关干部绩效考核工作。二是乡纪委班子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以及县纪委监委统一编制的《乡镇纪检监察业务制度汇编》、《乡镇纪检监察业务指导手册》等工具书3次。自巡察反馈以来,对2021年以来8件自办案件进行自查,对发现的16处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三是10月10日组织从事人民调解业务的人员进行业务学习。针对排查出的部分安置帮教对象档案有缺项问题,已明确今后需审核相关单位移交材料,材料完备再予以接收。经核查,原司法所聘请人员套取调解卷宗补贴1100元,已于2023年2月3日退至休宁县监察委员会专户。四是2022年开展作风整治集中学习22次,其中开展研讨4次44人次。本单位干部职工51人围绕“十个子”共查摆问题141个,制定整改措施168条,经“督检”,截至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141个。全年共表扬13人次,问责7人次。五是11月4日,分管领导与具体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严格按照考核方案抓好落实;政法分管领导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自我批评。10月11日,政法分管领导与司法所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6.关于“小微权力监督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榆村村与乡党委、县卫生健康委协商,同意将榆村村老村委会与县卫生健康委进行置换;榆村村永堂组鱼塘主要作用以蓄水抗旱为主,养鱼为辅。二是乡纪委于12月7日召开全乡7个村监委主任工作部署会及业务学习会。11月16日结合党务工作部署培训会,对7个村四务公开经办人员进行集中培训。11月2日召开了各村报账员业务培训会,学习了《榆村乡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三是将四务公开工作纳入村为主考核内容,每季度开展督查。巡察反馈以来,已于10月31日对全乡7个村四务公开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中发现问题11个,已全部完成整改。目前各村均按照四务公开内容、时限、程序等要求进行公开。四是巡察反馈以来,各村监委参加村“两委”会议32次,提出意见建议5条,加强对村级事务的监督;村监委对村级“四务”公开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8次,对财务支出、物资发放等事宜开展监督检查12次,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5次。五是对全乡村级集体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各村主要负责人履行村集体资产监管第一责任人职责。六是11月4日乡党委书记与7个村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

7.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我乡提取现金主要用于支付垃圾清理焚烧炉维修费、老村干、困难党员、困难群众、退休干部教师、疫情防控人员等慰问,未发现冒领和违规支付情况。对本单位1人违规领取补助2600元,于2022年11月29日退还到休宁县监察委员会专户。二是11月2日组织乡财政所及7个行政村报账员进行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业务培训;11月10日财政所对巡察之后的财务进行自查,未发现一笔现金支付。严把财务报账审核程序,由具体分管领导、财政所所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分别审核确认后再进行支付。三是2022年以来,共登记入账固定资产11项,其中通用设备7个,办公用具4个;巡察反馈以来,共登记入账固定资产2个,其中办公用具2个。11月3日在乡党委扩大会议上组织学习传达休宁县财政局有关重点工作提示,确定由乡党政办统一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固定资产采购程序;11月8日组织业务人员学习《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并严格按照固定资产采购管理办法执行,由办公室专人申请固定资产采购(电子办公设备经县保密局审核),并通过县财政局、国资办审批后在徽采云网上商城挂网招投标,乡财政所在7天内完成资金支付并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四是经对2018年榆村乡工会会员会费测算后,已于2023年2月3日共计44人补缴1840元至榆村乡工会账户。对本单位2人亲属违规发放慰问金1000元,于2022年12月6日退至休宁县监察委员会专户。加强省工会文件和《休宁县基层经费工会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学习的同时,在充分保障会员福利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以上相关文件执行,由经办人对照相应条款予以申报,工会主席审批,经审委员审核,兑现会员福利,坚决杜绝违规发放福利现象。

8.关于“村级‘三资’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1月4日,我乡财务人员对村级财务开展了自查自纠行动,2022年以来未发现违规借款现象。二是财务报销审核不严问题。经核实,对违规多发放务工工资3900元,已于2023年1月31日退到休宁县监察委员会专户。三是岭脚村、桃溪村、富溪村报销所需相关材料已补充完善。四是①11月2日召开村级财务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学习会。②严格按照村级“三资”管理规定执行“一卡通”发放。自巡察反馈以来,村级“三资”34笔业务均通过“一卡通”发放。③严格村级财务审批程序。村级支出凭证必须注明用途并有经手人、证明人,村监委审核签字,并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所有单据均由村委会主任审批,附村“两委”班子、村监委集体研究记录;支出票据由村报账员报送乡“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经联系村负责人、乡“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主任、乡分管领导、乡政府主要领导等审核确认后,最后由乡“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出纳实行转账支付。④乡分管领导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自我批评,11月4日,乡分管领导对乡“三资”中心两位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9.关于“部分工程项目建设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青龙过溪至白水口旅游步道项目、主坑停车场项目、桃溪村水毁生产生活便桥加固工程质保金均已入账。榆村乡政府于2019年11月15日组织县住建局、齐云设计院、监理单位对郑湾村污水管网工程进行验收并通过。二是2022年11月3日,乡领导班子、项目建设管理人员学习了《休宁县规范村级微小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必须招标限额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通知》、《休宁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等项目建设管理相关文件,有效提升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意识。三是2022年的新建完工项目27个,均已按合同约定缴纳质保金。四是2022年10月21日完善了《榆村乡建设项目工作职责及监督管理办法》、《榆村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相关制度规范落实招投标程序。五是严格按照《休宁县政府投资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十六条的规定,规范变更签证程序。经党委会研定,五十万元以上项目(含五十万元项目)必须聘请监理公司,五十万元以下项目由项目分管领导和项目实施村共同监督管理。六是分管领导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自我批评。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0.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31日召开党委会研究任命了经济发展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已上报相关部门备案。二是10月31日完善了乡干部《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度》、《服务承诺制》、《AB岗工作制》等6项工作制度,从制度上进一步促进干部干事主动性。三是扎实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整治行动,干部按月排定工作计划和完成时限。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乡干部联系村组工作制度,并于11月6日对联系村乡干进行考核测评,对表现优异的同志进行通报表彰。巡察反馈以来,我乡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1次,评选季度优秀公务5人次,并进行公示公开。四是巡察反馈以来,通过任命、挂职锻炼、晋升等措施,先后有5名同志得到进一步使用。

11.关于“基层党建责任制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2019年、2020年部分项目工程发包事项,当时党委会参会人员均逐一进行表态,会后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完善党委会议记录,导致出现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现已完善会议记录,并对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经核实,郑湾村主坑路等9个项目保证金支出均符合要求;招待费用所有支出凭证完整规范。巡察反馈以来召开13次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53个,均已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并及时完善规范会议记录。二是制定《榆村乡关于实施农村党员分类管理完善党员“红黄榜”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按照农村任职党员、在村无职党员、外出流动党员、年老体弱党员4种类型进对全乡452名农村党员进行分类管理,并按照共性清单、个性清单进行评比,同时组织各村党组织对15名评为“黄榜”党员进行谈心谈话,按季度进行公示公开。后续将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文件要求开展季评公示。三是乡党建办根据村两委工资核算制定2022年度村两委干部党费缴纳表,并下发工作提示单,要求各村按工资比例交纳党费。自巡察反馈以来,全乡515名党员均已按照标准交纳党费,并按季度进行公示公开。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党费收缴公示。四是按照各村的实际情况,7个村党组织按照要求均制定“一村一策”,确定村集体经济收入目标任务。2022年度榆村乡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共计329.68万元,其中3个村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突破50万元,高质量完成村级集体经济目标任务。五是11月16日召开党务工作者工作例会,对党员发展程序、党费收缴进行专题培训。同时将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红黄榜”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村为主考核内容,10月31日-11月1日对各村开展考核。11月4日召开党委会研定《榆村乡党务工作交接制度》,确保工作衔接不断档。

1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9月19日,机关支部召开支委会学习“三会一课”等相关制度,并于11月16日下发工作提示单。9月份以来机关支部召开支委会4次,党员大会2次,上党课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次。二是自巡察反馈以来,机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未参会人员均履行请假手续。并针对因病因事无法参会的退休老党员送学上门。12月19日召开机关支部党员大会,应参会55人,实到会35人,参会率63.63%。针对我乡机关支部退休党员较多,我乡上报县委组织部,请示成立乡直机关退休党支部。三是自巡察反馈以来,2022年按季度开展党务工作者培训,培训2次,培训人员20人次。党支部换届选举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采取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四是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村为主考核,加强督查指导工作。

13.关于“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1月19日在岭脚村第一支部党员大会上就汪某党员发展事宜进行情况说明,并进行票决。藏溪村方某因预备期和转正期不在同一地方,党员档案分开存放,藏溪村党支部已于2019年7月1日召开党员大会通过方某的转正问题,按规定履行转正手续。二是自巡察反馈以来,召开党委会研究同意发展预备党员2名,预备党员转正8名,均已落实逐人表决。三是乡党建办对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发展入党的25名党员档案材料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整改情况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排查出14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四是制定《榆村乡发展党员材料参考》下发给各党组织。2022年11月16日召开党员发展培训会议,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五是分管领导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10月16日分管领导与党建办3名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监督整改情况

14.关于“村级审计整改监督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藏溪村已于11月3日将0.8万元欠款归还乡政府财政账户。岭脚村于11月4日将3.5万元欠款归还乡政府财政账户,上述两村债权债务已全部化解。太塘村已制定还款计划,三年内归还所欠的3万元。对2021年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各村上报整改措施、整改成效,由联系村领导进行初审,再由分管领导审核,现已完成整改。二是11月2日组织财政所及7个行政村报账员进行财务制度、现金管理条例等相关业务学习,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意识。三是对各村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等方面存在的22个问题,制定39条整改措施,21个问题完成整改。严格村级财务审批程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559-7782112;

邮编:245411;

地址:榆村乡人民政府;

电子邮箱:ycx77821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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