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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桥乡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8-10 11:18信息来源:休宁县政府网 作者:板桥乡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1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板桥乡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2月2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板桥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思想理论武装不够自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板桥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2023年以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5次。二是2023年以来,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委会集中学习了2次,3月17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2人进行交流发言。三是结合本地优势,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围绕泉水鱼、茶产业、油菜花种植等绿色产业发展开展研讨4次,2023年以来通过学习研讨确定工作思路,积极申报泉水鱼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梓坞村获“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称号,持续推动绿色发展。

2.针对“学习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休宁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学习制度2次。二是制定了《板桥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2023年以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5次,班子成员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等4个专题开展集中研讨4次;明确专人对2021—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材料的完整性进行一次回头看,自查问题4个,目前已修正完成。三是通过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学习研讨,结合村情实际推动了凰腾村停车场建设1处新增停车位30个,修复徽饶古驿道3.5公里,积极探索康养旅游项目,板桥乡大余山生态农庄结合“五一”节假日等时段接待老年旅游团。

3.针对“党史学习教育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板桥乡2023年党史学习教育学习方案》,3月3日召开乡党委会议,就党史学习教育落实不力问题进行了通报强调。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机关支部委员会开展《中国共产党简史》学习3次;机关支部结合梓溪红色资源开展党史学习教育2次。三是2023年以来全乡共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33场次,其中警示教育6次,党史学习教育27次。

4.针对“产业发展思路不宽”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5日成立了板桥乡泉水鱼产业发展中心,并明确专人负责沂源流水养鱼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板桥乡山泉流水养鱼核心区传统古鱼池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项目于3月份完工,4月份成为全县泉水鱼发展大会观摩点。三是发挥人才信息库作用,邀请县畜牧水产专家对梓坞村4口鱼塘改造提升、板桥村杨林湾集体鱼塘鲈鱼养殖技术进行指导,解决了4口鱼塘进出水口问题;板桥、梓坞、沂川三个村工作队到溪口等地学习鲈鱼养殖技术,在梓坞村和板桥村杨林湾集体鱼塘投放了鲈鱼苗5000尾进行试点养殖。四是5月乡级派员赴合肥菜大师进行招商洽谈,就泉水鱼预制菜项目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并到六安市黄墩村考察学习水产养殖技术。

5.针对“经济合作社形同虚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了《板桥乡集体合作社财务审批报销制度》,5个村级集体合作社和沂源泉水鱼专业经济合作社分别与黄山市宏博中小微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代账协议。5月22日经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出沂源泉水鱼专业经济合作社负责人。二是5月11日组织6位合作社负责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板桥乡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审批报销制度》进行学习,明确报销手续,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三是沂源泉水鱼专业经济合作社牵头对109口集体鱼塘进行统一管理,4月10日集中投放鱼苗4000余尾进行补苗,常态化对鱼塘用药、喂食情况等进行记录。2023年以来共代销泉水鱼700余公斤,实现产值11.2万元。

6.针对“产业发展后劲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板桥乡山泉流水养鱼核心区内60口传统古鱼塘进行修复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于3月28日验收合格。对板桥乡鱼博馆进行清理恢复,现已具备旅游接待条件。二是围绕泉水鱼发展情况召开旅外人才恳谈会,与返乡能人进行交流座谈。5月乡级派员赴合肥菜大师开展招商,就泉水鱼预制菜项目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三是邀请县畜牧水产专家对梓坞村4口鱼塘改造提升、板桥村杨林湾集体鱼塘鲈鱼养殖技术进行指导,解决了4口鱼塘进出水口问题;板桥、梓坞、沂川三个村工作队到溪口等地学习鲈鱼养殖技术,在梓坞村和板桥村杨林湾集体鱼塘投放了鲈鱼苗5000尾进行试点养殖。

7.针对“低保政策落实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被举报低保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及经济系统核对,经核查后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3户4人上户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发告知书,并停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二是扎实部署2023年度低保年审工作,已完成全乡所有低保户入户调查和经济核查工作,对不符合低保标准的60户80人完成了清退。三是按照《休宁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文件要求,制定了《板桥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供养联审联批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四是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开展低保培训会,保障村民申请低保能及时办理。开展低保政策入户宣传5次,发放宣传资料90余份,解答群众疑问8次。各村已落实每月15日进行最低生活保障长期末端公示工作并公布最低保障监督电话。五是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5月对全乡村民开展上户走访,及时了解家庭生活情况,重点关注低收入人群。

8.针对“信访积案化解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于3月21日、3月29日召开了群众诉求办理推进会、进展会,组织开展房屋安全排查。二是3月31日梳理出涉访群众诉求事项3个,已全部解决;梳理全乡信访积案2个,成立积案稳控化解包保专班,落实稳控化解措施。三是5月16日结合机关党支部大会进行为民服务学习研讨,开展清理环境卫生等系列主题党日活动,助力梓溪人居环境提升。

9.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未得到根治”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接徐源茶厂项目施工方,该施工方已经于2022年12月8日将款项转进樟前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账户,该村于2023年1月10日完成审批发放。二是梳理欠账项目6个,均于2023年初完成结欠资金支付。三是3月17日组织领导班子、各类项目经办人共计14人开展学习《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要求乡、村两级将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实施的项目按照管理办法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0.针对“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群众反映的4个问题,已通过专项债资金和村级资金对下店桥护栏损毁、樟前徐源新娘竭坝及方冬上山茶道进行修复;针对沂川村用电线路未及时改造的问题,板桥乡派员到供电部门对接2次,目前已完成沂川村官坑组变压器更换工作,下一步将与县供电公司加强对接对供电线路进行更换。二是板桥乡开展大走访工作,共收集群众诉求48个,已解决诉求42个,未解决的诉求已制定诉求化解举措,落实包保责任人牵头负责办理。

11.针对“帮扶工作基础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反馈的脱贫户调整帮扶人,对退休、调离的2人包保的8户脱贫户及时调整帮扶人,并在国办系统内进行调整。各村于3月10日完成结对帮扶人自查,全乡所有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均已落实结对帮扶人,未发现断档情况。二是2023年以来,板桥乡共计下发乡村振兴工作各类提示单9次。一季度“村为主”考核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设置考核细则10项,将精准帮扶计划制定、走访帮扶情况等常态化工作纳入考核,对走访帮扶不到位的村进行相应扣分,对照扣分项下发督导提示单,乡工作站现场督促落实精准帮扶计划及走访帮扶工作。三是对板桥乡防止返贫监测四级网格开展梳理,对板桥村不再履职的1名网格员进行调整。对5月履职不到位的9名网格员,在季度绩效评估中作出相应扣分处罚。四是在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中,安排所有帮扶人和网格员全面参与排查,对全乡农户进行走访联系。期间,乡村振兴工作站随机电话抽查帮扶人和网格员入户走访情况及农户对网格员的知晓率,共计抽查农户254户,入户走访率为100%,知晓率为100%。

12.针对“扶贫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对接梓溪茶厂运营企业,企业2023年正常经营,茶季收购各村鲜叶共17000余斤,名优茶价格在10-60元/斤,大陆茶价格在1.5-6元/斤,均高于市场价。二是对板桥乡2013—2022年经营性资产收益情况开展排查,共计排查项目36个,其中32个项目2022年共计产生收益59.7126万元,2023年均正常运营。

13.针对“精神文明建设抓得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公路沿线6个“活人墓”整治,其中拆除3个(党员1个),遮挡整治3个(党员1个)。对于剩余37个“活人墓”进行分类整治。二是制定《板桥乡加强“三边三线”新增坟墓管控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五老”作用,党员干部带头签订承诺书14份,现场制止新增“活人墓”1个。三是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2023年“村为主”季度考核,每季度将各行政村遏制“活人墓”工作考核结果及时公布,未发现新增“活人墓”情况。四是2023年以来开展乡风文明活动11次,其中殡葬移风易俗宣传3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14.针对“重点工作推进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以来,共计下发乡村振兴工作各类提示单9次;在5月的防止返贫排查期间,开展抽查10次,发现走访问题5类,已全部完成整改;梳理出全乡群众反映诉求事项3个,信访积案2个,目前解决群众诉求3个,成立积案稳控化解包保专班,落实稳控化解措施。2023年一季度,板桥乡乡村振兴排名为全县第二,综合排名较上季度上升5位。二是在巡察结束后,我乡召集开展组级资产清查动员部署会,将板桥乡各村民组相关资产进行实地摸排,目前23个组的“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已全部完成,具体数据已全部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

15.针对“环境治理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召开了乡、村级人居环境整治专题部署会,目前共开展环境整治6次70人次,整改房前屋后乱堆乱放、河道建筑倾倒问题30余处,完成了徐源村沿河护栏修补工作。二是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村为主”考核,已完成季度考核并及时反馈考核结果。三是建立了《板桥乡全域环境治理工作长效机制》,3月31日党委会上进行了环境治理调度工作,通报了5个村6个问题,4月底已全部完成整改;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活动3次,共清理沿线乱堆乱放13处、房前屋后垃圾8处、小广告3处。

16.针对“小微权力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村平台党建栏目已补充公示了党费收缴、党员发展情况。二是召开了“三员”培训会2次,对做好“阳光四务”公开、开展村务监督等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平台访问量、公示信息量、注册量大幅提升,2月底以上3项指标已分别位于全县第3、6、12名。三是修改完善了《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应用考核细则》,完成了一季度各村知晓率、使用率、数据录入量、访问浏览量、注册量的考核,并进行了通报,对末位的凰腾村进行了谈话。四是做到督导调度常态化,转发调度通知、工作提示6份,工作群部署强调15次,把工作落实到各村,5月底板桥乡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访问量468623、公示量4009、注册量54.85%、活跃度504。平台接收诉求4个,已全部办结。

17.针对“村级制度制定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板桥乡村级财务审批报销制度》,对与县级相关文件规定相违背的7处内容进行了修改,保证每笔财务支出合法合规。二是对《板桥乡集体合作社财务审批报销制度》进行自查,未发现与上级相关文件相违背的内容。三是完善的《板桥乡村级财务审批报销制度》、《板桥乡集体合作社财务审批报销制度》制度已经党委会研究通过。

18.针对“党内民主走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25日完善了《板桥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板桥乡党委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明确了党委会议记录及时整理并由班子成员逐一审核的工作要求。二是2023年以来严格落实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党政办会前收集各班子成员需上会研究的议题,经党委书记审阅后与相关分管沟通具体议题内容和工作思路。三是6月16日对相关责任人开展集体谈话。

19.针对“重大事项讨论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该司机已于4月办理解聘,5月起停发工资。二是5月25日完善了《板桥乡党委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板桥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了党委决策重大事项的议事程序和要求,并遵照执行。三是2023年以来,重大事项决策按照“会前酝酿,开会时经班子成员逐一讨论表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的程序严格执行。

20.针对“决策事项原则性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聘人员领取乡镇补贴事宜系工资组成会计科目归类错误,村干部补助事宜系2018年为实现村“两委”平稳换届的临时性举措,现已对不合理的发放进行停发。二是认真学习了中组部关于《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文件精神,在党委(扩大)会议上明确非党委班子成员不能参与人事表决的工作要求。三是通过自查,2023年以来发放的补贴补助类资金均符合规范发放要求。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21.针对“‘一岗双责’谈话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24日乡党委会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二是严格落实《休宁县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廉政谈话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上半年乡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了“一岗双责”谈心谈话8人次,结合各分管领域风险点,提出了廉洁从政要求;各班子成员与分管干部开展了“一岗双责”谈心谈话20人次,实现业务指导与廉政提醒两者兼顾。三是及时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任务,制定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学习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15次,其中乡干部会议研究1次,党委会研究14次。

22.针对“大额资金支出未经集体研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8年至2022年兑现社会发展奖励资金账目进行梳理核实,符合兑现奖励条件,对每笔支出情况进行说明,对于梓溪印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奖励金按照乡有关文件进行兑现奖励资金,巡察整改以来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审批制度。二是4月26日召开板桥乡财政巡察整改会议,学习新修订的《板桥乡政府财务审批报销制度》和《板桥乡村级财务审批报销制度》。三是经自查,2023年以来支出的大额资金均经过党委会研究。四是6月9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3.针对“党员干部管理‘宽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以来各支部通过党员大会学习党员酒驾赌博典型案例238人次,学习群众身边反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38人次。对1名违反工作纪律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5月10日对其进行工作调动。2023年以来受理问题线索7条,立案查处1起,1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各村党支部上半年评议红榜党员22名,黄榜党员13名,并在村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对273名农村党员进行分类管理,按要求开展评定及评定结果通报;结合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暨“七一”党员大会,9名“五星”党员被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对评为“二星”及以下的党员开展“初心培训”。三是2023年以来召开乡党建例会4次,对发展党员等党建业务进行专题培训2次34人次、集中测试1次,发放测试卷15份,测试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党建工作队伍业务能力得到提升。

24.针对“报销审批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每笔支出作了说明,支出无单据的2020年兑现社会发展奖励资金已补充装订相关材料作为支付凭证附件。二是经自查,2022年会议费未超标准,3月8日支付的2020年租车费缺失的报账附件已补充装订。三是完善了《板桥乡政府财务审批报销制度》,板桥乡财政所人员集中学习制度2次;召开乡级财务审批制度培训会议2次34人次,对财务审批制度进行详细解读。

25.针对“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板桥乡办公用品采购及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各流程责任部门以及责任人。二是4月30日召开乡级会议,组织30人学习《板桥乡办公用品采购及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严格规范采购手续。三是开展采购核查1次,所有采购均严格按程序办理。

26.针对“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违规领取的取样费、交通费已退回县监委专户。二是4月24日组织乡为民服务中心干部学习《休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资金管理细则》,聘请专人开展2023年度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三是6月16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27.针对“超额支付工程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涉及2017年板桥乡农村改厕工程项目的3人分别开展谈话,核实超出部分为凰腾村呈村组两户农户的厕屋改建费用,属于实际真实开支,已补充装订相关材料作为支付凭证附件;2018年沂川村村内道路修建工程超额部分已退回县监委专户。二是对2023年以来项目工程款支付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超额支付情况。三是6月16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8.针对“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樟前村2台电脑进行入账,新一轮的清产核资时进行固定资产系统补录,严格落实村集体资产进平台交易的规定,并对樟前村集体林场问题作出情况说明。二是全面梳理各村资产、资源等,共制作固定资产清理盘点登记表(非经营性与经营性)、货币资金表、资源表20张,梳理过程中未发现资产未入账等情况。建立保管明细账,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入账。三是6月6日组织乡三资工作人员、各村书记和村级报账员12人参与培训会议,学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资源管理。

29.针对“资金支出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以来,支付的大额资金均按“四议两公开”程序办理。二是完善了《板桥乡村级财务审批报销制度》,开展村级财务业务培训会,严格按照三资办主任、村指定人员、村监委联审,联系村领导、乡分管领导、乡主要领导再审,村书记最后审批的流程进行财务报销。三是对各村“三资”账目进行全面梳理自查,查看了会计凭证28本,暂未发现其他问题。四是6月16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0.针对“村级资产经营权责不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租用民房作为板桥村集体茶厂,通过扶贫资金购买了设备,茶厂由板桥村集体合作社经营,并聘请专人负责茶厂运营和财务管理。二是板桥村集体茶厂生产设备已搬入板桥现代产业园,与黄山市新安源有机茶有限公司合作开展2023年春茶收购。三是对乡内所有经营性村集体资产进行核查,建立资产清单,未发现占用情况。四是6月16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1.针对“‘三资’财务票据管理不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反馈的作废单据进行情况说明并归档。二是对全乡五个村“三资”收据和合作社收据、沂源养鱼合作社收据、板桥农业服务公司收据共12本开展自查,发现梓坞村合作社作废收据No.1097006缺失蓝联,No1097015缺失红联,已做情况说明。三是制作合作社、“三资”及强村公司收据开具登记表,明确责任人。6月6日组织乡“三资”工作人员、各村书记和村级报账员12人参与培训会议,明确收据管理事项。四是6月16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2.针对“工程项目监管严重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反馈的项目进行梳理,对可完善的资料补缺补差,无法整改的按要求作出说明。二是成立板桥乡项目管理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4人及各类档案存储软硬件;制定《板桥乡项目管理办法》,对各类程序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明确职责到人。三是组织领导班子、各项目经办人开展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黄山市发改委 黄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必须招标限额标准以下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四是巡察反馈以来,板桥乡实施项目均按照《板桥乡项目管理办法》执行。五是6月16日对相关责任人开展集体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33.党建工作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党建引领工作,召开党委会15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制定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抓紧抓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二是3月11日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共收集批评与自我批评意见171条;6个党支部均于3月20日前召开组织生活会;乡直机关支部支委会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2023年,乡直机关支部民主评议结果,8人达到“优秀”档次,17人达到“合格”档次,1人达到“基本合格”档次,3人未转正“不定等次”。对基本合格党员由支部书记进行谈心谈话,分析不足,指导履行党员义务。三是2023年以来乡直机关支部和村党支部召开支委会36次,党员大会12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员违纪反面典型案例等,提高党员素质。四是及时召开党建工作例会4次,就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发展党员等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开展党建业务专题测试1次;通过开展常态化党建督导和“村为主”考核,将基层党建工作完成情况与村干部绩效进行挂钩。组织开展村干部培训班2次,组织召开村书记“月比”活动7次,联合溪口镇开展片区“月比”;每个村确定后备干部2名,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进行管理;组织召开村级后备干部交流座谈会,提出意见建议5条;对6名履职不正常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对其中5名无法正常履职的责令辞职,共摸排村“两委”干部意向人选6人,启动补选相关工作,安排后备干部2名到村跟班学习。五是5月16日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谈话提醒。

34.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员发展业务学习会2次34人次,对党员发展业务进行专题培训,开展知识测评,提高业务水平。二是乡党建办开展党员档案专项排查,发现问题14处,及时反馈问题清单,已整改到位。三是乡党建办开展党建工作督导,对两个村党支部存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不到位情况列出整改清单,已督促整改到位。四是6月16日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35.机关作风集中整治提升行动推进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纳入7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研究制定了《板桥乡“1+4”专项行动实施方案》,5月底前围绕“十个是否”完成《干部职工作风“体检”表》26份,共查摆问题126个,对于查摆不细致的2份“体检”表退回并督促完善上报。三是召开党委会研定上季度机关作风加减分情况,在3月2日、5月12日全体乡干部会上进行了通报,共表扬7人,通报批评10人。四是召开板桥乡机关作风专题会议3次,5名同志结合自身工作围绕如何结合巡察整改工作进行机关作风整治开展交流,22名同志针对板桥乡目前机关作风现状谈了自己见解,提出意见建议14条。五是6月16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6.文风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在重要节点传达学习作风建设及廉洁自律要求。二是全面排查2018年以来民主生活会等材料,未发现其他个人检视问题抄袭现象。三是乡党建办加强民主生活会材料把关审核,对照5月12日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反馈意见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修改完善。四是6月16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7.材料归档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查实卷宗材料内容与村支部会议记录相矛盾问题2个,凰腾村、樟前村在村支部会议上对该情况进行提醒。二是抽调1名纪检干部到第四纪检监察协作区参与办案,组织纪检干部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乡镇纪检监察业务制度汇编、业务指导手册等材料学习1次,召开“三员”培训会2次,在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公布党纪党规、典型案例1次,切实提升乡村两级业务能力。三是已按时开展已结案案件的材料整理,并结合2022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整改问题7个,完善材料归档。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监督整改情况

38.针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细则》文件精神。二是对单位往来账进行核查,对核查发现的其他应收款及时处置。三是巡察反馈以来共召开党委会9次、推进会6次,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559-7582066;

邮政信箱:板桥乡人民政府;

邮编:24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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