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村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汪村镇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2月28日,县委巡察组向汪村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
(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够扎实。
1.针对“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16日干部夜学会上再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二是2023年3月以来,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夜学会上学习《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等书籍5次,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三是制定《汪村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方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计划》,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夜学、进村送学等多种形式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已开展夜学14次,进村走访送学200余人次,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艺术表演2场。
2.针对“学史力行成效不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5月5日,在党委会上专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论述》,提升班子成员宗旨意识;二是梳理市民热线需求,制定夜访工作清单,针对性开展驻村夜访,3月份以来,处理德上高速建设征地、迁坟事宜等问题18个,处理环保问题3个、生活保障问题5个,均解决到位;三是2023年3月份将市民热线情况纳入《汪村镇深化村“两委”干部积分制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回源、汪村、大连等村因市民热线扣除月积分8.5分;四是结合《关于完善农村领域党员“红黄榜”管理制度建立党员星级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对党员实行星级管理,全镇各村评出5星党员33人,1星党员15人,并在红黄榜进行公示,引导党员在高速征地、环境整治等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带头签订协议2户,参与环境整治100余人次。
(二)新安江源头生态保护利用存在短板。
3.针对“生态保护发力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16日,制定印发《汪村镇生态环保制度》,2023年3月以来组织镇村干部开展制度文件的学习、开展各类“长制”的研学会1次;二是3月份将河长制、林长制、路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村为主”考核,严格压实村干部工作责任;三是1月以来,组织镇巡逻队,每日安排2名干部开展常态化巡逻,同时联合流口派出所开展不定期巡查3次,查处焚烧秸秆等违规行为40余次;四是3月以来,先后6次组织镇村干部对汪村村后山组停车场及文化活动场所、山后村公路沿线、大连村组路边乱堆乱放进行清理。3月16日制定《汪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落实全镇环境整治责任,赴各村开展实地考核4次。5月份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活动,7个村出动人员200余人次,清理垃圾5吨,乱堆乱放70余处,清理河道沟渠500余米。
4.针对“村集体泉水鱼养殖效果不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对田里村集体鱼池水毁挡墙进行修复,目前桃源、杨源、田里村集体鱼池均已投放鱼苗养殖;二是合作社与龙头企业、泉水鱼养殖户签订销售合作协议20余户,由合作社向社员统一供应优质泉水鱼鱼苗并管理建档,开展养殖大户培训1次,培训养殖户10余户。合作社与黄山市休宁县徽三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达成泉水鱼供货协议,扩展了泉水鱼销售渠道;三是与上海海洋大学、苏州市申航生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达成技术开发协议,将田里村定为合作研发基地,为泉水鱼养殖、育种、防病提供更好技术支撑,目前已开展指导服务1次;四是与黄山石屋坑渔业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在田里村连坑水库建设标准化鱼苗繁育养殖基地。
(三)推进乡村振兴还有不足。
5.针对“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在2月3日开展的业务培训会中,详细介绍了手册填写规范,并发放了《政策明白书》85份;同步于5月召开防返贫业务培训会,各村召开网格员培训会,重点对大排查工作及网格员职责开展培训;二是镇工作站已在2、3、4三个月制定了帮扶措施填写提示单发放给各帮扶责任人,并做好填写指导;三是2023年3月起,镇工作站抽派人员成立督导组,开展帮扶材料抽查工作3次,发现会议记录不规范等5类问题,督促各村限期整改,保证材料的完善。对务工、电话等内容开展电话抽查3次,对务工地址、收入不准确等2类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并在积分制考核中扣除相应村分数。
6.针对“特色产业品牌不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品牌宣传,拍摄涉及黄金芽、苞芦松、泉水鱼等特色产业相关宣传视频4条,向柏景国际大酒店推荐我镇特色产品苞芦松;二是建立全镇茶企人才信息库,其中涉茶加工企业27家,涉茶销售企业4家,走访企业10余家;三是在杨源村沿线道路两侧种植刺槐500余株,扩大杨源村中蜂养殖花源;四是在山后村开展撂荒地整治工作,共整治撂荒地面积50亩,全部种植大豆,扩大村集体经济来源。
7.针对“村集体经济收入单一”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以来,邀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赴我镇开展工作指导、分享优秀案例1次,提高了自身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能力水平;二是2023年3月以来,与德上高速项目部开展洽谈2次,达成村集体经济合作意向,有效扩大大连、汪村、回源三个村集体经济经营范围和经营收入,桃源村成立万亩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并与黄山朝花西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合作,建成助农直播间,开展直播助农—茶园认领活动,认领茶园100余亩,带动村民增收30余万元;三是谋划申报新安源乡村振兴综合体项目,桃源、杨源、田里3个村与黄山市新安源有机茶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展“新安源头茶叶精加工”项目,保底分红为黄山市新安源有机茶开发有限公司年收益的4.5%,助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四)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未层层压实。
8.针对“主体责任扛得不够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26日党委扩大会议上学习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研究确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分管领导,制定了《汪村镇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清单》、《2023年度汪村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任务分解表》;二是2023年5月29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通报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发现问题清单,7月10日召开党委会,听取汪村镇2023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和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研究部署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下半年工作;开展廉政谈话40余人,提醒谈话10次,批评教育1人,通报批评3人;三是各支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条例8次,开展酒驾、赌博违纪党员典型案例宣传教育8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
9.针对“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28日党委扩大会议上,学习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六次、七次全会、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四次全会报告中关于“三转”的内容,进一步提高镇党委和镇纪委对落实纪检监察工作“三转”要求的思想认识;二是2023年3月28日召开党委会会议,研究调整了部分班子成员分工,纪委书记除纪检监察工作外不再分管其他工作;三是组织镇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2023年2月16日对一名违纪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3月16日对1名违纪村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款;4月26日对1名违纪违法镇干给予撤职处分(降低一个岗位等级,两级薪级工资)。
(五)机关作风不严不实依然存在。
10.针对“机关作风整治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习近平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摘编8次,开展交流研讨1次,撰写心得体会24篇;二是重点围绕生活诉求、公共服务、政策咨询、风险隐患、矛盾纠纷等主题开展“驻村夜访”活动,走访农户900余户,收集意见建议30条,解决征地拆迁问题10余个,化解信访积案1件,化解疑难矛盾纠纷2起,政策解释100余人次,办理新增低保户12户14人;三是2023年5月全体镇干对照“十个是否”查摆问题128个,制定措施316条;四是为激励干部干事激情,制定了标兵评选方案,按季度开展“标兵”评选,选出标兵2名给予通报表扬,4月提拔1名年轻标兵担任中层干部,并于5月提拔1名年轻干部担任财政所副所长。
11.针对“制度约束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政综合办对机关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共梳理完善5大类21项规章制度,于2023年3月16日提交党委会研究通过,下发各部门遵照执行;3月23日镇干夜学会上学习了制度汇编内容,要求全体干部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在全体镇干中开展对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我镇共有护照、港澳通行证4本,其中县管领导干部已全部上交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一般干部已交镇党建办统一保管;三是研究制定了《汪村镇机关公文办理办法》,规范公文管理,镇党政综合办对2022年9月以来公文制发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2个,已整改;四是镇纪委会同党建办对组织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廉政谈话、汪村镇村“两委”干部积分制管理办法、干部作风建设若干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月对4月份违反工作纪律的4名村书记,开展提醒谈话,并扣发4月份岗位工资,对积分制考核分数低于80分的6位村书记,扣发当月岗位工资,对上下班签到情况进行通报2次,对未开展廉政谈话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提醒。
(六)财经制度执行不严。
12.针对“机关财务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12日,清退违规发放的值班费至县监委账户;二是4月17日至25日,由镇财政所牵头,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下乡补贴和值班费的自查工作,经查,2020年度至2022年度违规发放的补贴涉及镇干11人。4月27日,经汪村镇党委会研究,下发《汪村镇关于违规发放下乡补贴和值班费等整改工作的通知》,所有清退款项于5月12日汇入县纪检监察指定账户;三是3月28日,组织开展财政财务文件及制度的学习会,重点就《休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进行了学习,并由分管领导做了财务工作的经验交流,使得镇干对报账票据和财务管理要求有了更深的认识;四是4月23日,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5月12日,分管领导同财政工作人员就巡察整改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对存在的问题如何预防、下一步如何长期保持做了要求。
13.针对“村级“三资”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16日制定印发《汪村镇村级公务租车制度》至各村,同步召开镇级财政三资业务培训会,对镇村财务人员24人进行了财务三资培训;二是4月27日,镇下发《关于村级用车支出整改工作的通知》,经检查,2020、2021两个年度,因疫情防控需要用车支出比较往年多。但自查中发现,我镇2020-2022年度共有10起镇级用车在村级支出,涉及镇干7人,责成相关镇干作出书面检讨。另村级不合理派车支出1280元,已于5月12日收缴汇入县监委账户;三是村干部违规领取补贴1190元(其中大连村生态美超市误工补助870元,自查发现回源村违规领取补贴320元)、生态美超市垃圾款8527元已于5月12日清退至县监委账户;四是4月23 -24日,对7个村开展生态美超市财物管理检查,发现桃源村未及时将垃圾销售款存入三资账户,镇党委要求桃源村限期整改,4月24日桃源村将垃圾销售款680元上缴至三资账户,4月25日镇党委对桃源村书记和生态美超市管理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五是4月14日,就巡察反馈的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与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镇分管领导同财政、三资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对汪村村书记、回源村生态美超市管理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七)工程项目管理有漏洞。
14.针对“项目监管程序有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项目分管领导、项目具体经办人员。4月6日,制定下发了《汪村镇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汪村镇资金项目管理细则》、《项目办细则》,4月27日夜学会上,组织全镇40名镇干学习了《民法典》关于合同的章节,《汪村镇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汪村镇资金项目管理细则》、《项目办细则》;二是将桃源村生产桥梁验收材料,污水管网工程量变更材料整理归档,3月27日,镇主要领导与项目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3月28日,项目分管领导与项目具体经办人员开展提醒谈话,明确工作职责;三是4月19日-21日,镇项目办对2018年度以来实施的61个项目,重点围绕项目招投标、监理、合同签订、开竣工、验收、审计、付款方面开展全面开展自查,自查发现问题26处,均为2020年度以前实施项目未履行工程监理程序,项目分管领导于4月27日培训会上表态发言;四是今年以来实施了豹南安全饮水,坑口源生产道路(二期)等项目,均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流程,聘请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作为工程监理,严把工程质量,根据镇级制定的项目实施细则实施。
15.针对“工程合同管理和执行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整理归档回源村老茶厂改造档案材料,3月27日,镇主要领导与项目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3月28日,项目分管领导与项目具体经办人员开展提醒谈话,明确工作职责;二是4月26日,召开党委会研究制定《汪村镇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合同制式。4月27日夜学会上,学习了《民法典》关于合同的章节,《汪村镇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汪村镇资金项目管理细则》、《项目办细则》;三是今年以来实施了豹南安全饮水,坑口源生产道路(二期)等项目,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签订施工合同,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八)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6.针对“统筹谋划村级事业发展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汪村镇2023年度党委会开进村计划》,2023年3-6月,分别赴汪村村、大连村、山后村、田里村就高速征迁、巡察整改、撂荒地整治、五微建设等问题召开专题党委会;二是2023年3月以来,召开乡村振兴座谈会2次,开展村级乡村振兴档案村级评比1次;三是已协助各村结合村级实际制定2023年度乡村振兴工作计划和村级工作谋划。
17.针对“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不够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26日召开党委会学习《中共休宁县委常委会会议事规则》、《汪村镇党委会议事规则》,3月份以来,共召开党委会9次,涉及干部调整、发展党员、党风廉政、资金拨付等“三重一大”事项,未发现有非党委班子成员参加会议表决的情况;二是对《汪村镇党委会议事规则》进行完善,严格规范程序,3月以来涉及干部调整、发展党员、纪检等事项召开专题党委会2次;三是严格规范会议程序,指定党委秘书、政府文书负责党委、政府班子会议记录、影像资料、会议流程和领导讲话稿等材料,及时归档;四是4月23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书记就该问题进行自我批评。
18.针对“示范带头作用彰显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2月,制定《汪村镇干部夜学制度》,先后围绕主题教育、基层党建、意识形态、乡村振兴等各类主题开展夜学14次,镇干围绕自身工作开展交流研讨40余人次,提升干部业务能力水平;二是班子成员与分管干部开展谈心谈话40余人次,促进工作交流;三是扎实开展驻村夜访工作,党委书记、镇长带头走访群众,发动镇村干部、网格员100余人,走访群众900余户,收集意见建议30余条,解决问题11个,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
(九)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不高。
19.针对“机关党建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三会一课”等党内法规学习,提高党员思想意识,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2023年3月16日召开组织生活会,应到会27人,实到会24人,与会党员开展自我批评90条,相互批评96条。三是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改选,于3月16日选出支委3人,并召开支委会选出支部书记;四是3月20日镇党建办会同镇纪委对机关支部“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2个,已整改。五是镇党委于2023年3月14日对分管党建副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副书记对机关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20.针对“农村党建较为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5月,各村召开村级党建工作业务培训会,各村党总支书记及下辖支部书记21人参加培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三会一课”等内容,明确下辖党支部职能;二是2023年5月,对3年来发展的33名党员档案进行自查,发现问题4个,均督促整改到位;三是2023年5月-6月,督促各村开展两委干部补选意向人选摸排工作,各村摸排补选意向人选4人。2023年5月,结合届中分析研判工作对各村两委同志开展谈心谈话,共开展谈心谈话20余人次;四是3-5月分月开展党务工作督查,发现 “三会一课”记录不完善、党务公开栏更新不及时等问题3个,要求各村整改到位,并按照要求进行积分制打分;五是4月23日,党委书记、副书记分别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针对存在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9-7861002;邮政信箱:休宁县汪村镇人民政府,邮编:245442;电子邮箱:wczrmzf2023@163.com。
中共汪村镇委员会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