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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经开区党工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7-26 17:22信息来源:休宁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县经开区管委会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7日至9月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休宁经开区党工委开展了巡察。11月2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方面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学懂弄通做实有差距。

1.针对“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对“什么是第一议题制度”进行集中学习2次,自2023年8月24日以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4次。二是2023年8月以来,经开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6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31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4次;专题研讨8次;研讨交流24人;2024年4月15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知识测试21人次;4名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不规范表述问题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是制定《开发区联企干部管理办法》,全体干部全覆盖包保重点企业(重点项目)160家;15名驻企干部服务包保35个重点企业和项目。

2.针对“融入长三角一体化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一名分管领导赴杭州青山湖科技城开展体悟实训挂职学习。二是调整对标对象为浙江开化经济开发区,制定对标学习方案,开展学习交流3次。

3.针对“践行‘两山’理论有落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划环评、应急预案已于2024年3月4日挂网招标,经开区总体发展规划初稿编制已完成,规划环评及应急预案于7月18日完成意见征求。二是对枫林大道等路段雨污水管网检测5746.4米,修复错接、渗漏点位93处,开挖修复44.8米,未发现企业偷排现象;完成轮车路、智谷路雨污管网检测。三是2023年11月下旬完成市生态环境警示片指出的福寺河水体污染问题整改销号,市生态环境局现场予以复核。四是园区污染防治中控系统纳入监测企业10家,新增4家。五是制定休宁经开区2024年生态环保工作年度工作计划。2024年以来,累计开展专项检查12次,入户核查企业85家次,督促企业整改问题8项。

(二)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明显,经济主战场作用发挥不充分。近年来,全省考核排名由2019年94位下滑到2022年121位,税收收入增幅由2021年全市第3位下滑到2022年末位。

4.针对“主导产业特色不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总规初稿编制,同步启动经开区主导产业变更工作。2023年省级考核排名位列111位,位次提升10名,市级考核排名第3,较去年前进3位。二是根据工作实际,主导产业变更工作已专题向市发展改革委汇报。2023年主导产业聚集度为34.02%,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三是经开区现有汽配企业一级供应商4家。2024年1月11日,完成《休宁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将技改奖补、认定类奖补等资金奖励与亩均效益评价结果挂钩。园区2023年工业税收增幅为7.5%,位居全市7个开发区第4位。

5.针对“转型升级步伐较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已培育6家企业入规。2024年培育3家入规。二是2024年1月11日印发《休宁县支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规上工业研发经费占营收比为3.6%。2023年专利授权量181件。全年新增高新企业6家,专精特新企业6家,创新型中小企业11家,战新企业1家。三是合肥工业大学科技创新中心积极与园区企业合作,首批合作4个项目中,2个项目进度分别达90%、85%,第二批4个合作项目实施平均进度达40%以上。同时摸排储备9个合作项目。休宁县汽车零配件产业集群中已成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6.针对“产业发展质效偏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开区现有规上企业50家,新增17家,2023营收亿元以上企业13家。已将商山眉茶产业园、万安汽车服务长廊以二类园区纳入经开区代管范围,并于2024年2月21日制定《安徽休宁经济开发区代管园区管理办法》;二是2023年新培育规上企业6家,净增规上企业6家。全市2023年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第二名,区县中排名第一。全市2023年“工业纳税贡献二十强企业”名单中园区企业占2家。三是2023年经开区成为全市首家入选省级开发区亩均效益领跑者(培育期)名单。

(三)规划引领作用不够,保障发展要素有欠缺。

7.针对“规划落地落细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县政府“十四五”规划,及时研判分析经开区的经济运行,聘请第三方制定《经开区2024-2030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二是在经开区总体发展规划编制中明确尧舜园区不再安排新增居住用地。2024年1月17日完成安徽休宁经济开发区范围调整工作,调整后,住宅用地占建设用地1.35%,符合总规要求。三是某体育用品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6日搬离,按照入驻条件,新招引汽配企业已入驻。

8.针对“土地要素保障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27日,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学习《闲置用地处置办法》《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二是绿色食品产业园7个项目地块出让容积率不低于1.5,5个项目已签订标准地出让协议。三是存量低效用地2个地块收储评估报告已完成,7月1日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县资规局拟定的收储方案,并按程序启动收储工作。摸清闲置标准化厂房情况,5.77万平方米存量中已出租2.37万平方米,剩余3.4万平方米将加大对外推介招引力度。四是巡察指出的8个项目中:3个已开工建设,1个土地已摘牌并签订标准地协议,2个已完成土地指标批复待挂牌,2个已解除协议。五是加强对入园企业监管力度,组织开展2023年度土地利用集约评价工作,2023年出让标准地5宗134.71亩,2024年1-6月出让标准地7宗101.19亩。

9.针对“人才支撑作用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园区规上企业专业技术人员736人,占园区规上企业职工总数的15%,截止2023年底已安排政聘企用高级人才16人。计划再次安排10人为企业服务的政聘企用人才。5月17日县委人才办发布2024年度我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拟招5人。二是成功引进合肥工业大学教授、合工大(休宁)产业创新中心主任1名博士进入省级博士后工作站工作。

(四)防范化解风险意识不强,推动安全发展有隐忧。

10.针对“问题楼盘处置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凤凰苑项目于2023年9月7日通过工程竣工验收,2023年12月5日完成了竣工验收备案,实现“保交楼”,2023年12月21日完成了住宅楼首次登记,业主陆续开始办理不动产权证。廖山佳苑(原欧罗巴)一期项目于2021年9月进入破产程序,已完成了债权申报、审核、确认等工作,2024年5月完成G2楼66户首次登记,业主陆续办理不动产权证。二是2024年1月5日第1次党工委会议研究通过《开发区信访隐患排查制度》并执行,2024年1月9日开始对信访隐患进行排查,至目前排查4次,排查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

11.针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园区内5家改扩建新建项目均已启动安全设施“三同时”编制工作。二是将经开区划分为3个安全生产网格,2023年累计对尧舜、燕窝园区厂中厂开展专项检查2次,指导整改问题45个;2024年1-6月,聘请安排专家40人次,检查企业104家次,其中“厂中”9家。累计发现问题、隐患600余条,建立危化品、一般化学品、特种设备等专项台账104份。三是2023年以来,已对经开区“厂中厂”9家主体企业,34家租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3次,召开座谈会、专题培训会3次,2024年开展专题培训会1次。四是2024年1月11日出台《休宁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其中在支持绿色安全体系建设中,将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二级、三级资格的工业企业提高奖励标准。

(五)体制机制改革不够坚决,后半篇文章有欠账。

12.针对“体制改革进展不快”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开区党工委(扩大)会议学习《全省开发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次。2024年5月23日中共休宁县委办公室、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安徽休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绩效薪酬激励实施方案》《安徽休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聘任制管理实施方案》。二是企业服务中心已投入使用,全面落实经开区12项赋权事项承接工作。三是制定《休宁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管理办法》《休宁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窗口帮办代办制度》。

13.针对“市场化运行不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投公司变更后,隶属城投集团一级子公司,按照城投集团运营管理制度,不具备单独投融资的条件。二是制定《休宁经济开发区与开投公司协调推进工作机制》,明确开投公司与经开区的职责分工,强化双向联动。

14.针对“放权赋能效果不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2项赋权事项已与县发改委等部门签订承接协议,2024年3月5日相关部门来园区开展承接赋权业务培训会。二是在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等方面累计为企业办件129件。三是2024年4月16日第11次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并印发《休宁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对赋权承接办理服务进行规范。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六)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够有力,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

15.针对“主体责任未夯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29日第39次党工委(扩大)会议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2023年8月24日经开区第29次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休宁经开区党工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并印发。三是2023年8月以来,召开党建、重点项目等专题会议8次,征求意见17个,修改完善后分别提交党工委会议研究。四是分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连续四年排名靠后原因,2023年、2024年已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召开专题会议研究。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纳入大党建,2023年度经开区党工委大党建考核评价为“优秀”等次。

16.针对“‘一岗双责’未压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12月21日经开区第38次党工委(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024年1月5日第1次党工委会议学习《休宁县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廉政谈话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二是于2024年2月2日第4次党工委会议研究通过《休宁经开区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4年3月8日第8次党工委会议研究通过《2024年度休宁经开区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明确领导班子成员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2024年5月20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三是“一把手”严格落实谈话制度,认真开展廉政谈话工作,制定《廉政谈话工作指引》。主要负责同志于2024年3月20日对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次;2024年4月30日对机关全体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次;2023年9月11日对1名新入职干部开展入职话廉谈心谈话;2024年1月29日对2名新入职干部开展入职谈话。2023年8月以来,主要负责同志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股室负责同志、党工委书记对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等,共开展“一岗双责”廉政谈话96人次。

17.针对“风险排查未求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新“三定”方案,全面梳理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出企业奖补、厂房出租、生态环保等廉政风险点27个,制定防控措施41条。二是重新科学划分风险点等级,制定《开发区廉政风险点情况一览表》并于2023年12月29日第39次党工委会议研究通过,制定风险等级“高”等级的15个,“中”等级的10个,“低”等级的2个。三是对园区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节假日“四风”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19次,经督查,发现问题2个,现已整改完毕。

(七)监督执纪力度偏软,警示教育震慑有限。

18.针对“纪检监督力量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9日配齐2名纪检监察工委委员,均为中共党员。二是2023年12月29日第39次党工委会议学习关于“三转”的相关文件精神。已完成调整分工,明确纪工委书记聚焦纪检监察主责主业。

19.针对“日常监督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31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2023年12月29日第39次党工委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二是经开区纪工委积极参加县纪委组织开展的“我的业务我来讲”培训等活动。加强“一把手”的监督,严格执行“一把手”外出请示报告报备制度,共落实报备22次。加强对党工委部署事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2024年以来共督促落实24项。三是主要负责同志于2024年2月5日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督促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责任,提升业务水平。

20.针对“警示教育效果欠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经开区党风廉政工作专题议、非公综合党委会议,通报了关于园区党员违纪违法的反面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视频2次,撰写心得体会20份。制作反面典型案例展板4张,进行公开展示。二是2023年8月28日组织非公企业支部书记召开经开区党风廉政工作专题会议。三是2024年1月5日第1次党工委会议学习《关于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规定》。2023年10月对李某等4名被处理党员进行暖心回访。四是2024年3月20日,主要负责同志与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次。

(八)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资金资产存在流失风险。

21.针对“财务制度执行打折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3年12月27日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传达学习《休宁县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休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二是2022年度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补贴、先进个人表彰均严格执行现金(备用金)管理制度,按照规定转账支付到位。三是2023年12月8日将2022年7-9月多发值班费退至休宁县监察委员会账户;2023年12月11日将客商重复接待列支费用退至休宁县监察委员会账户。四是主要负责同志于2024年2月2日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于2024年2月8日对党工委委员、财金股负责同志开展提醒谈话。五是2024年1月对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开展自查,经自查,共发现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22.针对“奖补政策执行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5日第1次党工委(扩大)会议中集中学习《休宁县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和《休宁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休宁县招商奖补兑现机制》。二是2024年2月28日某公司将多支付的款项退至休宁县监察委员会账户。

(九)工程项目发包乱象频显,造价管理存在廉洁风险。

23.针对“项目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月12日第2次党工委(扩大)会议通过并印发《安徽休宁经济开发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1月18日经开区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学习《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1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必须招标限额标准以下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的通知》等内容。开投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组织召开学习;2024年3月28日组织学习城投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建设服务单位管理的指导意见》。二是由相关专业造价人员参照系统审核相关项目造价清单重新审核。2024年1月17日开投公司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工程招投标法及政府采购以及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已建立询价比选工程台账。三是对项目管理存在漏洞中涉及的工程项目进行核查并形成核查报告,2024年2月4日分管领导对项目具体工作人员进行警示谈话。四是开投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制定《开投公司半月调度机制》,共召开工程项目例会8次。

24.针对“工程发包有规不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投公司严格执行《休宁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制度汇编》,做到工程进场交易应进皆进。经开区建立服务采购、工程招标项目台账。二是开投公司对2023年7月以来发包项目的施工单位资质进行排查,施工单位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三是对工程发包有规不依中涉及的工程项目进行核查并形成核查报告,2024年2月4日主要负责同志对项目分管领导批评教育。分管领导对项目具体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经开区党工委于2024年2月7日就城市绿化工程项目中燕窝园区相同区域绿化工程拆分的情况向县委县政府作书面检查。四是开投公司对2023年7月以来相关工程发包情况进行排查,经排查,无违规发包情况,同时建立零星工程施工单位资质审查情况台账。

25.针对“造价管理严重失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投公司对工程建设前期进行充分论证,制定初步的项目计划和预算。经开区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工程招标项目台账。二是新塘路、燕窝路改造提升工程增补的供水工程结算价进行重新审核。三是对造价管理严重失控中指出具体问题开展核查并形成核查报告,开投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对相关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四是由开投公司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对工程造价中造价较大、不合理部分进行核减,整理并汇总项目相关材料,送于审计单位审计,确保审计报告的完整性。

(十)基层党建工作薄弱,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足。

26.针对“党务工作不严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5日举办党务工作培训会。2023年12月21日机关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园区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2024年1月5日第1次党工委会议研究通过机关支部划分两个党小组。已在支委会会议上研究通过2024年度机关支部工作计划和2023年度机关支部工作总结。三是完成“党建入章”26家,做到应入尽入。四是2023年9月22日第32次党工委会议研究,依据《经开区党务工作者星级评定办法》,停止发放2022年三名非公企业党支部书记补助。2024年1月5日,第1次党工委会议研究通过《经开区党务工作者星级评定办法》修订稿。五是2023年12月27日召开经开区非公有制经济综合党委会议;2024年3月8日第7次党工委会议制定《休宁经开区非公综合党委运行相关工作制度》;2024年3月20日组织园区非公企业支部书记召开述职评议会;2024年6月14日组织召开非公综合党委工作例会,推进非公企业党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27.针对“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21日机关支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2024年1月17日机关支部支委会、2024年1月22日机关支部党员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二是2023年7月以来党工委书记上廉政党课2次。三是于2023年12月29日第39次党工委会议研究通过《开发区非公党组织分片联系包保制度》,针对2022年度未开展组织生活会的党支部,经开区党工委安排专人对其进行约谈并由班子成员和党建指导员到会指导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四是自2024年4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3次,围绕“六项纪律”等主题开展研讨3次15人。

28.针对“党员发展把关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21日机关支部党员大会上学习《新编发展党员工作手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党建指导员发放《新编发展党员工作手册》。二是2023年7月以来举办发展对象培训班2次。三是2024年2月5日主要负责同志对时任党群工作部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四是2023年8月至今,党工委(扩大)会议已先后12次研究园区非公党支部换届、发展对象确定、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十一)干部队伍建设不过硬,激励担当作为措施不多。

29.针对“班子建设有待提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三问”研讨交流活动3次,机关支部全体党员做研讨交流,党建指导员指导非公企业党支部党员开展研讨交流。2024年6月18日组织机关支部全体党员开展“举旗帜·送理论”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宣讲活动。二是2024年1月30日邀请相关部门来园区开展相关工作业务提升专题培训会。三是2024年2月6日主要负责同志对驻企干部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2月8日主要负责同志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四是2024年5月23日制定出台《安徽休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绩效薪酬激励实施方案》《安徽休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聘任制管理实施方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30.针对“干部管理有待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24日经开区第29次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休宁经开区党工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自执行以来,休宁经开区党工委在研究“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时,均严格按照议事决策规则执行,在研究人事工作时,未出现非党工委委员表态事项。2023年第38次党工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023年12月29日经开区第39次党工委(扩大)会议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二是全面摸排出入境证件,收集4名干部证件并交至综合办管理。2024年,对出入境证件进行回头看,新入职干部证件交至综合办统一管理。三是2024年2月26日,主要负责同志对抽查发现值班电话未接听的3名值班人员进行集体谈话。四是2023年12月27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非公综合党委会议上传达学习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节假日中,督查检查值班值守情况5次,经督查未发现违规情况。

31.针对“担当精神有待强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燕窝路上2个图斑:一个图斑已经完成土地指标批复,另一个图斑的土地指标预计9月批复;1个猪栏违建图斑于5月5日完成拆除复耕工作,5月6日县资规局赴现场验收并通过,已按程序销号。二是开投公司建立项目实施台账,项目实施前均落实土地指标。三是2024年1月5日第1次党工委会议研究通过《休宁经济开发区日常巡查工作制度》,设置引导牌2个,开展日常巡查37次,处理建筑垃圾偷倒等问题4个。四是主要负责同志于2024年2月7日对分管领导提醒谈话,文明创建具体负责同志作书面检查。五是科技路于2024年2月27日已建成通车,于4月26日完成竣工验收。六是在重点项目、营商环境、“1+7”专项行动等工作中,对担当作为的干部优先推荐评优评先。

(十二)作风建设不扎实,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不够

32.针对“真抓实干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三问”研讨交流活动3次。制定《休宁经开区作风整治工作方案》开展赛马比拼,营造干部比学赶超的干事氛围。二是枫林丽景小区居民私拆围墙已于2022年6月15日整改完毕,9个月后2户的问题于2023年2月3日整改完毕,2023年11月26日,经开区对枫林丽景私拆围墙开展回头看,经查未出现反弹情况。目前开展文明创建巡逻26次,小区未发生违建;修缮路灯灯头47盏,清理零星抛撒垃圾5处,劝导教育倾倒垃圾事件1起。

33.针对“‘为民办实事’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县领导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召开蓝田路安置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专题会2次,2024年7月18日完成首登。二是开投公司完成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的立项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报工作。三是枫林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已竣工预验收。龙跃路等4条道路已列入发改委亚行贷款项目,已开始施工。四是经开区会同县交管大队赴现场办公,制定《休宁经开区道路练车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2024年2月22日,县交管大队发布《关于指定驾校教练车训练路线和时间的通知》,明确枫林大道、轮车路、龙跃路禁止练车相关事宜。

34.针对“‘为企优环境’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安徽休宁经济开发区联企干部服务包保管理办法》,明确了包保责任、工作要求以及工作任务等内容。二是智慧园区项目已完成专家论证评审工作。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情况

(十三)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紧,问题销号不彻底。

35.针对“‘产业承接平台’建设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一名分管领导赴杭州青山湖科技城开展体悟实训。根据实际制定对标浙江开化经济开发区,制定对标学习方案,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已开展学习交流3次。二是绿色食品产业园平台建设目前已有6家企业进场施工。开投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实行半月调度制。主要负责同志对产业承接平台建设问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 2023年11月至12月,赴长三角地区招引落户项目3个。2024年,赴杭州、合肥等地开展招商10次,招引落地项目4个。

36.针对“工程变更依然随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投公司严格执行《休宁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制度汇编》,落实工程变更相关手续,对2023年7月以来的所有项目进行排查,无工程项目发生重大变更。二是对相关问题开展核查并形成核查报告,2024年2月4日分管领导对项目具体工作人员进行警示谈话。三是开投公司对所有重大项目前期立项审批、可研、初设召开专家评审会,对造价进行审核,做好标前审计,避免工程内容发生较大变更。四是开投公司已召开监理例会33次,持续加大对重点项目的监督管理。对在建项目进行日常监督巡查21次,发现安全及生产隐患问题30余条,均已及时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9-7517266;地址: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休宁高新电子信息创业园,邮编:24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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